关于印发《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西交所[2009]7号
交易所各部、西安分所、各市区办事处、各会员单位:
根据省物价局陕价行函[2009]114号《关于重新核定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》,结合交易所实际情况,修改制定了《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。
西部产权交易所
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
附: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